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2024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5-10
各2024届毕业研究生:
现将2024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获得学位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且任何一个成绩不低于80分,盲审的五位评阅专家中至少有两位专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且任何一个成绩不低于80分,盲审的三位评阅专家中至少有一位专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2)论文在答辩中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
(3)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评选比例
博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20%,按比例不足1篇的可推荐1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1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8%。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位点按照评选标准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
2.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学位点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确定拟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清单,同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须进行排序。审议结果必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清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汇总表
每位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应的汇总表发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
2.申请表及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按照申请表在前、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在后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代表性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申请表及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的命名规则如下: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B学号_SQB,示例:0701_070102_YB201710100006_SQB。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SQB,示例:0401_040101_YS201720200008_SQB。
学科代码和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代码见附件2,请按照标准填写。某个一级学科下没有二级学科的,二级学科代码可用一级学科代码后面加两个“0”表示;某个专业学位类别下没有领域的,专业学位领域代码可用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后面加两个“0”表示。
3.学位论文PDF版
学位论文的命名规则如下: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B学号_LW,示例:0701_070102_YB201710100006_LW。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LW,示例:0401_040101_YS201720200008_LW。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5月27日,以上电子材料用姓名命名发送到学院研办邮箱:sxxykyb@zjnu.edu.cn。
数学科学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