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初阳学院关于学术创新导师库更新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4-30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部关于印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师本通【2022】17号)文件要求,初阳学院从2022级开始实施以“基础学业导师与学术创新导师”为核心的荣誉生导师制。根据2022级学生学术创新导师制实施情况,2023级学生选学术创新导师工作提前到本学期完成,现对初阳学术创新导师库进行更新。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术创新导师任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三)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有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和本学科领域重要期刊发表论文的经历。
2.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在横向课题、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有较好的业绩,能够为学生提供研发等实践机会。
3.有较好的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指导业绩,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课题与项目,并进行有效指导。
4.能够持续提供开展学术训练的有效载体,如大学生创新工作室、专业实验室、专业学术研究团队或省级以上纵向课题。
二、符合初阳学院荣誉生学术创新导师任职条件的老师填写附件1《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表》;
三、专业学院负责遴选推荐,并汇总导师名单,填写附件2《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三、校对“【2023年】初阳学术创新导师库”中导师信息,职称有变化的请直接修改;有退休、调离等的教师,从导师库中删除,请在备注栏标注:
五、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请将相关表格交初阳学院,具体如下:
附件1《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表》(含照片)(电子稿)
附件2《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2024年新增)》(纸质1份+电子稿)
附件3【2023年】初阳学院学术创新导师库(修改后,电子稿)
附件1-2:
1《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表》
2《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2024年新增)》
初阳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