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22
各学院、部门(单位):
2024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组织,并在2周内完成。为使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浙师教字〔2017〕41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2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留学生),《规定》中不能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二、考核形式、录取办法
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都需经过申请转入专业的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具体形式由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录取办法:考核合格(成绩≥60分),择优录取,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若考核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面试成绩取平均分。若考核形式只有笔试或面试,考核成绩直接取笔试或面试成绩。
留学生转专业考核形式和录取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三、日程安排
(一)2024年1月5日前,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集体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工作方案包括:领导小组、纪检成员、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形式、规则以及注意事项、咨询电话等。务必严格实行保密制度,严格遴选命题人员、评委等工作人员;每个面试考场评委不得少于5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二)1月17日前,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后,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形式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zjnu.edu.cn/)上公布,学院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
(三)2月22日8:30—25日17:00,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一)。填报后请及时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留学生报名仍采用线下形式(申请表见附件二)。
(四)2月26日—27日,教务处汇总并审核报名名单,转入学院制订考核安排。2月27日,教务处将各专业考核名单和考核安排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五)2月28日—3月3日,转入学院组织考核。3月3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学生考核成绩、考试样卷、评分标准及考试视频等材料由学院自行存档备查,标化考场录像由教务处保存。3月5日前,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分班名单发教务科。
(六)3月8日前,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录取名单后,公示5天。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原则上不能转回原专业,且名额不增补。
(七)3月10日,组织转专业同学选课,接收学院请做好转入学生的选课通知和指导等相关工作。
四、有意向转专业的同学,务请事先仔细研究拟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http://jwc.zjnu.edu.cn/2023/1005/c4271a448263/page.psp),认真、慎重考虑拟转专业与自身的契合度。
五、高水平运动员和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分别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高水平运动员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师教字〔2018〕8号)和《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以及《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全日制在校学生应征入伍者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浙师教字〔2017〕23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六、转专业后续事宜
(一)10月底前,学生向转入学院申请办理学分转换课程认定。转专业前或当学期获得的课程学分,只能替换未修课程的学分。
申请获批后,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将已修得学分的课程办理学分转换。
(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原则上需调整到目标学院寝室住宿。
(三)转入2024级的学生,不参与2023—2024学年的评优评奖;转入其他年级学生的评优评奖按转入学院的评选办法执行。
七、举报邮箱:jwk@zjnu.cn。
八、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浙师教字〔2017〕41号)
5.转专业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