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07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拟定于2023年5月上旬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一流学科建设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精准谋划,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加快高水平研究型数学科学学院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查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3.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办法
学院我院第一届党委拟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学院纪委拟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两委”委员均由党员大会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为9名,差额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为4名,差额1名。党委书记、副书记以等额选举的方法由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以等额选举的方法由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大会筹备工作
为切实做好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成立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纪律监督与党费审查组等工作组。
召开党员大会是学院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院党委号召全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团结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迎接党员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第一次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日程安排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
第一次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阶段 |
3月29日前 | 制定方案 |
4月13日前 | 召开部署动员大会,组织暨开展“两委”委员第一轮民主推荐 |
4月13日至4月20日 | 开展“两委”委员第二轮民主推荐,起草学院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 |
5月上旬 | 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 |
5月15日前 | 召开党员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