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部分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1-17
各系、办公室:
根据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在职教职工范围内选聘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聘期2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数
机构 | 岗位 | 职数 | 主要职责 |
基础数学系 | 系主任 | 1名 | 系主任职责:主持所在系科全面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做好专业建设、教学任务安排、科研活动组织、研究生培养等工作。 系副主任职责: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相关工作。 |
系副主任 | 2名 | ||
应用数学系 | 系主任 | 1名 | |
系副主任 | 2名 | ||
离散数学系 | 系主任 | 1名 | |
系副主任 | 2名 | ||
交叉数学系 | 系主任 | 1名 | |
系副主任 | 2名 | ||
社会服务 中心 | 主任 | 1名 | 主持社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申报审核、运行管理、质量监控、对外拓展等工作。 |
副主任 | 1名 | 协助主任做好中心相关工作。 | |
数学建模 实验中心 | 执行主任 | 1名 | 主持数学建模实验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数学建模的学生培训、选拔管理、赛事组织等相关工作。 |
副主任 | 2名 | 协助执行主任做好中心相关工作。 | |
大学数学 教学中心 | 主任 | 1名 | 主持大学数学教学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数学公共课程教学安排等工作。 |
副主任 | 1名 | 协助主任做好中心相关工作。 |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协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正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系主任应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职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系副主任应具有博士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放宽任职资格。
三、选聘程序
1.发布通知。公布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
2.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有意应聘的教职工可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进行自荐。党支部可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进行推荐,推荐人选须由支委集体研究。报名表和推荐表请于1月19日(本周四)17:00前发至邮箱qiuhaizhen@zjnu.cn。
3.资格审查。对相关教职工进行资格审核。
4.确定拟聘对象。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的基础上,综合个人表现、人岗相适以及工作需要等情况,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5.公示。在全院范围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
6.发文公布。由学院发文聘任,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数学科学学院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