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27
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分为两个模块:一是“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已上线);二是其他专题课程,将于2023年1月5日上线。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其他专题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及学时计算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免费学习。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13844261535,李老师;13651366493,雷老师。
我校将寒假教师研修纳入学校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本次研修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我校教师教学发展平台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该学时可计入青年教师助讲自主学习模块。
具体学习操作步骤和我校学时认定方式可见附件《浙江师范大学教师寒假研修学习指南》。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学院要把专题研修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做好工作统筹。各学院要将专题课程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与各类教师培训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要逐步完善教师寒假、暑期研修的常态化机制,探索构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促进教师发展的模式,服务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学院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媒体、多形式的宣传,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要加强理论研究、模式研究,提升专业性。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docx
浙江师范大学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指南
浙江师范大学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