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点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15
为了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建“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投诉。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5.5;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最新文件规定);
(5)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10日后出生)。
6.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近5年(2018年1月1日-2023年3月10日)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成果达到至少以下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2)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导师为一作、考生为二作)在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A-C类、或CCF推荐中文科技期刊A-B类、或SCI刊物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
(3)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已公开(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
(4)出版学术专著、教材、译著(排名前二);
(5)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赛区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二)硕博连读
1.符合普通招考申请条件第1-5条。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且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程序
(一)时间及网址
1.报名、材料寄送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3月10日
2.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缴费
1.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
2.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缴费须知》(详见附件)进行操作,完成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资格不符。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
2.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4.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提交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下载附件填写,含导师初审意见);
2.《专家推荐信》2封(原件)(下载附件填写),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
3.本人二代***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6.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7.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10.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已公开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2018年1月1日-2023年3月10日期间取得)。
1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上述材料务必在2023年3月10日前交到我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我院。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另外邮寄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合并一个PDF文档发送到邮箱baoxd@zjnu.cn。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幢2楼连廊204室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71
四、考核程序
(一)普通招考
1.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居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成绩总分100分,具体包含外语水平、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术著作、科研项目、获奖、竞赛。材料审核说明∶
(1)期刊范畴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为准,刊物(学术会议和期刊)级别以论文发表时的《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或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国际(中文)学术刊物目录为准。
(2)科研成果计算过程中,只计算考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视同考生第一作者,其他署名均不计分。
(3)所有学术论文需要提供正式/在线发表或录用证明,其中正式/在线发表需有检索证明或在线收录证明,录用需要提供录用邮件证明。
(4)项目立项和结题的,各计相应分值的50%计算。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立项的,以最高级别相应计分。
3.综合考核
(1)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3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学院成立由5人及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综合考核小组负责考生的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
(3)专业基础考核(30%):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面试方式。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4)专业外语水平考核(20%):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综合考核小组专家(视情况可专门成立外语水平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5)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考生须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陈述学习科研经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就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进行答辩。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对每位考生进行实名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7)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二)硕博连读
1.专业基础考核(30%):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应用数学基础》(该考试科目由“矩阵论”与“概率论”两部分试题组成。参考书目为:程云鹏等著,《矩阵论》(第三版),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茆诗松、程依明、濮晓龙,《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或《机器学习》(参考书目为:周志华,《机器学习》,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考生可自行选择这两个科目中的任意一个科目,闭卷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20%):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和口语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综合考核小组专家(视情况可专门成立外语水平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3.综合面试考核(50%):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最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考生准备20分钟PPT考核材料纲要,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等内容。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分×30%+综合考核分×70%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
(二)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三)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生计划按学科公布)。每位导师录取一般不超过1人。在招生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考生分数高低和导师接收意愿依次调剂。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五)录取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学位点招生计划的20%(小数点不进位)。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为定向培养。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普通招考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或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硕博连读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或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拟录取为定向类别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信息公开的网址:http://sjxy.zjnu.edu.cn/。
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98871;邮箱:sjkyb@zjnu.edu.cn。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83026;邮箱:yzb@zjnu.cn
八、其他说明
(一)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复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硕博连读考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按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如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三)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4: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doc
附件5: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doc
附件6:同意离职证明.doc
附件7: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doc
附件8: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缴费须知.docx
附件9:浙师科研字〔2021〕16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