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29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师研字〔2016〕31号)要求,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9级博士研究生(4年制)、2020级硕士研究生(3年制)(含国际生);
2.延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所有我院研究生(包括留学生)都必须参加中期考核,若特殊情况需延迟考核者,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中期考核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的阶段性考核。研究生应着重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论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对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延期考核。
(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1.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前期需填写的材料及完成的事情:
(1)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双面打印1份)(附件1),该考核表前五项内容须填写完整,第六条即学位论文工作的科研成果报告,请提交1篇学位论文的科研成果报告,以附件形式附于中期进展考核表后(勿和考核表装订一起)。填写完成后,请导师根据前六项内容在考核表的第七条“导师评价”处填写相关内容。
(2)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一式两份)
Ⅰ.培养手册中涉及中期考核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包括第7页“中期考核审核”分由导师、考核小组填写,第8、9页“必修环节工作”,第12页“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和综合评价”,有导师和专家组长签字的地方务必请老师填写签字。
Ⅱ.凡个人“基本情况”与“培养计划”及其他栏目未填写的均须补充完整;成绩单复印件1份粘贴第6页处,所粘贴的成绩单必须保证各环节学分已修满,专业实践和学术活动需要有成绩。
(3)需于中期考核前将学位论文(至少完成论文框架)及有关学位论文科研成果报告N份(根据各组专家评委准备份数)、有关学位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电子)提交考核工作小组秘书供专家审阅。研究生需制作PPT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硕士研究生的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博士研究生的汇报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现场提交导师审核完成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及培养手册给考核小组秘书。
2.考核组织与流程
以学科为单位,集中组织各专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博士生导师的相关学科(领域)同行专家组成(含校外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硕士生导师的相关学科(领域)同行专家组成(含校外相关行业领域专家)。
(1)研究生以PPT的形式对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2)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做出评价,包括对已有工作评价以及对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工作的评价。
(3)考核小组听取汇报,检查中期考核表、学位论文,对学位论文题目、论文选题与其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性、研究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报告)、论文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和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论文后期进度安排及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预期成果、能否按时按期完成学位论文(有无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等方面进行提问、研究生进行答辩,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给予评价,给出具体评语,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之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4)组长宣读考核小组对学位论文的总体意见和建议,对中期进展综合评价,提出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考核小组秘书将意见填写到《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和培养手册(一式两份)的中期考核处。
(5)纸质版《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有关学位论文科研成果报告(考核表和科研成果分开存放)于中期结束后3日内以小组为单位(和秘书沟通)交到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20-21幢连廊204室)。于1周内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将考核内容填写入“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环节(需上传中期考核的学位论文),填写完成后导师审核,学院导入考核结果。
培养手册(一式两份)自行保管,毕业前所有内容填写完成交研办存档。
(6)本次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原则上采取线下形式进行,研究生因受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参加现场考核,经个人申请、学院同意后可参加线上答辩。
3.考核结果处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果分为2种:通过、不通过。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意见》规定第7条,原则上每个学位点第一次中期检查通过率不超过80%。
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可在学院公布考核结果的三个月后向所在学院申请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仅限一次。重新考核后仍为“不通过”,应终止学业,全日制研究生做肄业处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做退学处理。详见《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三、中期考核时间
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时间: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_202209.doc
附件2 Mid-term Progress Assessment Form of Zhejiang Normal.doc.doc_2022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