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29
请有意申报教师按照通知要求于10月2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教务办邮箱sjjwb@zjnu.cn。同时将《申报书》纸质稿交学院教务办208。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模式,助推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结合各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及虚拟仿真建设目标任务、前期基础和教学需求,统筹规划、推荐。
2.项目建设要坚持“能实不虚、以虚补实、虚实结合”的基本原则,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同时,对本科教学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3.项目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和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是实验教学基本单元,符合“两性一度”原则,能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无师德师风问题,无学术不端问题。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保障项目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3.申报项目的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项目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鼓励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5.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以及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申报。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23日前将《浙江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交学院教务办。
2.学院组织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10项,需统筹规划,组织院内推荐评审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汇总。各学院于10月28日之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浙江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邮箱:sjk@zjnu.cn。
3.学校复核发文。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推荐项目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进复核,确定立项结果并发文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校级项目建设期两年,学院应从人才培养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2.采取“先立项建设,后验收认定”方式。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予以认定,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学校将在校级项目立项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给予10-15万的项目培育经费。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虚拟仿真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虚拟仿真项目建设与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2.浙江师范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推荐汇总表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推荐汇总表.xlsx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