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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推荐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7

    请申报老师于6月23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发教务办邮箱sjjwb@zjnu.cn,申报书纸质稿交学院教务办208。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要求,现就我校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类别及数量

    1. 示范课程各学院限申报3门;

    2. 教学研究项目各学院限推荐2项;

    3.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各学院限推荐1个;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备案类项目获校级课程思政立项建设项目优先推荐。

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 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1.示范课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2.示范课程面向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申报课程须为培养计划内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并至少开设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以上

    (二)教学研究项目

    1.教学研究项目结合人才培养实际,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围绕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2.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列入高校“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2.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3.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优先推荐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625日前,各学院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见附件1-4纸质稿一式一份,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学科张蕊(82282523),电子稿发jxk@zjn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获推荐项负责人于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2 日,登录工作网填报,账号密码另行发送。

    3.各学院对各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特别要对申报课程的内容进行全面核查。

    4.特别提醒: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申报书限制内容字数进行填写,网上填报时可减少更改。

 

附件: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思政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浙江师范大学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