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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17

    请有意申报老师,将申报材料于12月20日前交至学院教务办208,电子稿发教务办邮箱sjjwb@zjnu.cn.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浙江师范大学“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1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二)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3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1.申报负责人提交“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参评版本正式出版教材一本(数字教材以U盘拷贝提交)。

申报表及附件按照要求顺序排版装订成册,必要附件须完整提供。电子材料对应制作为一个word文档

3.学院汇总排序填写《“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2),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于122112:00前提交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二)线上填报:参加本次遴选的教材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相关账号密码另行通知。线上申报内容应与纸质内容一致。

(三)评审公示: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正式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


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x

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docx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本科教学部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