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按类招生本科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07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按类招生本科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和学院按类招生本科专业分流工作实际,现将2021级按类招生本科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按类招生的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分流指标
序号 | 大类 名称 | 专业名称 | 类别 | 参加大类分流人数 | 分流人数上限 | 分流人数下限 |
1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师范 | 125 | 95 | 95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及其应用) | 非师范 | 30 | 30 | ||
3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师范 | 187 | 29 | 23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 | 非师范 | 42 | 36 | ||
5 | 软件工程 | 非师范 | 80 | 74 | ||
6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非师范 | 42 | 36 |
三、分流程序
(一)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宏观政策制定和整体工作指导与协调。按类招生专业所在系单独或联合组成各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各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制度和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2月7日前,下发专业分流工作通知。
12月8日前,学生核对专业分流学业成绩,如有问题联系学院教务办贾莹莹老师。
12月3日-10日,各专业开展专业宣讲,进行专业分流前宣传动员。
12月12日前,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12月21日前,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公示。
附件:1.附件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类、计算机类专业 2021 级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pdf
3.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指南(学生版).pdf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