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5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浙师研通〔2021〕22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面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教材建设,组织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的研究生教材应对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
2.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或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教材,优先立项。
3.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基础性专业性通用性课程配套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
4.支持建设国际研究生思想教育系列教材(含《综合汉语》、《中国概况》和《当代中国》等系列教材)。
5.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一般应具有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教学名师组织编写团队进行申报。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教材特点鲜明,一般要求字数不超过30万字,印数应在1000册以上。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1)申报书(附件1);(2)编写大纲;(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
2.学院党委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
3. 对准备充分达到出版条件的教材,可于2021年11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优先立项申请出版资助。对于注明“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项目”或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的,给予直接认定立项。
4.学院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于2022年3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pyb@zjnu.cn。
5.学校将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照“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其它
1.本次立项教材由研究生院进行经费支持。立项经费主要用于出版费、数字化资源制作费,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执行,具体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所在学院审核。
2.本次立项教材的出版期限原则上截止于2022年12月31日,出版单位建议选择国家一级出版社。逾期取消校级项目资格。
3.在教育部四年一度的全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中,将研究生教材在高等教育类教材中单列进行申报和评选。本次立项建设出版的优秀研究生教材,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