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14
各相关学院、独立研究机构(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1〕114号)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2020年度学校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内容
1.数据填报
请各相关学院、独立研究机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本单位情况填报《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该表详见附件4。填报需认真研读附件相关文件。
2. 科普抗疫工作总结
各相关学院、独立研究机构(单位)须提交一份本单位2020年科普抗疫工作总结(500-800字)。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2020年本地区单位在抗疫过程中科普工作的总体表现;二是重点的、有特色的、或有亮点的案例介绍(可以附照片或图片)。
二、时间安排
1. 各相关学院、独立研究机构(单位)于2021年5月28日下班前完成数据表和科普抗疫工作总结报送。以上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kyy@zjnu.cn, 盖章纸质稿数据表送至科学研究院基地与成果管理科(行政中心南楼226室),联系人:马松霞,电话:82289801/689801。
2.科学研究院2021年6月1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汇总和在线填报至全国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科普**工作的总结。
三、注意事项
各相关学院、独立研究机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所填报数据应合理有据。全国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设置要求所填报数据较去年波动幅度超过8%的,需说明原因。所以请各单位填报数据时,结合去年所填报数据,变动幅度超过8%的数据项,请附简单说明。如需本单位去年填报数据请单独联系科研院马松霞,QQ:305227028。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doc
2.科技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院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