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3-23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院负责组建课堂教学巡察组,共设3个小组(附件1)。组长由校研究生教学督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领导、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联络员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人员和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担任。
二、 教学巡察组长负责确定课堂教学巡察活动方案和具体时间,联络员负责做好小组成员联络、通知和巡察情况记录等工作。
三、 巡察内容主要包括观摩课堂教学、检查教师正常到岗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内容。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