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3-02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防控办关于印发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提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1.课程教学。各学院按照各类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开足春季学期应开课程。本学期选课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日-3日,需补、退选课程的研究生请及时进入系统操作。3月6日(周六)、7日(周日)分别补
2.重修补考。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规程(修订)》文件要求,3月1日-14日培养办受理课程重修和补考申请;3月15日-21日受理免修课程免修申请和组织补考。
3.课程成绩。各学院须在开学后二周内在GMIS内完成上学期所有课程成绩的登录工作。无故拖延课程考核成绩登录,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参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因访学、交换学习、联合培养等方式取得外校研究生课程修读成绩者,须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与学分认定表,提供外校课程成绩,经所在学院审核、由研究生院认定其校内课程成绩与学分并在系统录入。
4.其他。因疫情原因未能返校报到的留学生,相关学院要做好个别指导工作,实施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对留学生的课程要专门研制课程方案,明确课程标准、内容、学习资源、作业要求、考核程序、时间安排。
培养办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