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0-11
各2019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研字〔2018〕31号)和《关于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文件规定,现就今年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核及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培养的2019级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年级研究生奖励等级不设比例,根据奖励条件评定奖励等级,具体奖励等级、标准和条件如下: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奖励条件 |
博 士 研 究 生 | 一等奖 | 18000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 2.以“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方式入学; 3.硕士期间曾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二级或1篇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4.重点建设高校或省属重点高校校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硕士生。 |
| 二等奖 | 12000 | 硕士期间曾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二级期刊论文 |
| 三等奖 | 10000 | 除上述获一、二等奖之外的新生 |
硕 士 研 究 生 | 一等奖 | 12000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 2.省重点建设高校或省属重点高校校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本科生; 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农村教育硕士、支教保研等专项计划录取者); 4.学校认定的有较高创新学术成果与能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认定办法参照文件《关于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网址为:http://yjsb.zjnu.edu.cn/2019/0920/c4739a299996/page.htm)。 |
| 二等奖 | 10000 | 通过调剂方式入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 2.省重点建设高校或省属重点高校校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本科生; 3.学校认定的有较高创新学术成果与能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认定办法参照文件《关于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网址为:http://yjsb.zjnu.edu.cn/2019/0920/c4739a299996/page.htm)。 |
| 三等奖 | 8000 | 除上述获一、二等奖之外的新生 |
注意:所有评选对象均需要填写附件1《数计学院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因证明材料缺失或者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不能参加当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审组织与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评审实施细则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评定”的程序进行。
请2019级班长汇总好本班所有同学的材料,每位同学的材料(包括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单独建一个文件夹,电子稿汇总好后以“班级”命名,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发至邮箱:shuxinyanhui@163.com。相应的纸质材料交至21幢-304第三列第二排刘含荃处,联系方式641699。
3.获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被发现存在上述第三点第5条所列情况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撤销当学年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学业奖学金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五、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培养层次确定身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籍异动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在保留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正式入学后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因公出国(境)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
(4)在读研究生在当学年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申请的,停发当学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已经发放的,予以全部收回;在第二学期提出退学申请的,收回当学年发放的一半学业奖学金。
六、附则
本通知中的相关评选办法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从2019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研究生开始实施。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