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01
各有关学院:
请通知获得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填报和递交工作: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本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 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 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 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
(五) 正文: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四、资金预算表及说明
(1)不涉及间接费用,请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
(2)各科目预算建议不要高于《申请书》中对应科目数值。
(3)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并且需要向合作单位拨款,请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明确外拨金额。
(4)请不要删除经费预算说明方框最下端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但需保留这些字样)。
五、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注意事项
(1)教师登录系统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17点。
(2)学校审核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截止时间2019年9月8日17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前。
(二)纸质版提交时间
(1)2019年9月19日-20日,待计划任务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系统中状态显示“NSFC已审核”或“等待NSFC接收纸质”),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右下角版本号与电子版一致),项目负责人在预算说明页面和《计划书》尾页两个地方亲笔签名。其中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还需单独打印申请书最后两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签名)并装订在计划任务书之后。面上项目无需提交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以上完成后交于本单位科研秘书。
(2)2019年9月21日,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教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纸质版统一交至项目(理工)管理科(行政南楼224室)
联系人: 胡瑞斌 电话:8228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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