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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及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6-11

各学院、部门(单位):

炎炎夏日是事故多发季节,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及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化解

从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设备安全、用水用电安全、安全教育、实验方案评估等方面全面排查化解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真查、真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1.实验室自查(611-614)。各学院(部门)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1),全面检查实验室、准备室、危化品库房、放射性物品库及仪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相关的安全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2.学院检查(614-619)。各学院(部门)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3.学校抽查(624-62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实验室安全重点防范实验室进行抽查,并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进行整改。

二、暑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暑假期间需使用实验室(包括实验、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实验室),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向学院申报,经学院审批后汇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暑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处备案。

各学院(部门)对暑期使用实验室的审批要严格把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验室,暑期不得使用:

①未经审批同意使用实验室的;

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外出学习、出差,未委托其他教师管理的实验室;

ƒ实验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放假前无法整改完成,且临时安全措施不足以确保实验室安全的实验室;

未建立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和民用爆炸品台账、使用记录和必要的防盗防范措施的实验室。

三、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1.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暑假期间仍在实验室做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措施。

2.落实暑期实验方案安全评估制度

暑期进入实验室的本科生、研究生或其他人员定期(不超过两周)将自己的实验方案、计划、个人防护措施写在实验记录本上交给指导教师审查,指导教师应对其实验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并签字;对于有危险的、新开的实验,其实验方案必须经指导教师检查,确认安全和正确无误后,导师和学生双方在实验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已知悉该实验的安全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实验。指导教师出差、进修学习时,可委托其他教师代为审核。

注:不需要进入实验室的学科、专业不作要求。

3.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①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麻醉品、压缩气体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必须认真做好相应化学品保管、使用和记录工作,并核对、补充、完善《浙江师范大学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存量统计表》(附件3)报送我处安全科备案。

假期尽量不要安排使用剧毒品的实验,如确需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

ƒ易制毒、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不可超过一周用量,并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

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分类收集,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

4.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气瓶(钢瓶)未经学校审批不得在定点单位以外的单位订购,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假期不使用的气瓶或实验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统计填报《浙江师范大学气体钢瓶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我处安全科。

2)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管理;暑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落实相应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3)使用高压、高温、高速设备时,实验人员必须在岗看守,确保实验安全。

5.加强在校实验人员管理

假期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要做到: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人,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与安全管理记录》。

3)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4)实验室门锁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用餐、吃零食、烹煮食物、使用电茶壶,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存放电动车等个人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情。

5)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报告学校职能部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依章处理。

6.加强实验室防盗管理

各实验室应提前做好暑期安全防盗管理工作,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并做好值班记录。假期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在放假前做好安全措施,并经学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及时贴上封条。

请各学院将《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于620日前报我处安全科,《浙江师范大学暑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浙江师范大学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存量汇总表》和《浙江师范大学气体钢瓶使用情况汇总表》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于620日前报我处安全科备案,电子邮箱:734270247@qq.com

联系人:王峥;电话:82286687;手机短号:667911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

2. 浙江师范大学暑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

3. 浙江师范大学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存量汇总表

4. 浙江师范大学气体钢瓶使用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966


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及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doc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doc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暑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doc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存量汇总表.doc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气体钢瓶使用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