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咨询报告定级】关于申报2016年度学校科研奖励著作、咨询报告类成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18
各学院、部门(单位):
2016年度学校科研奖励著作、咨询报告类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2014年学校下发的《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发布著作定级评审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
二、申报对象与范围
1.本次申报范围为2016年学校学术专著、咨询报告。(★注:2017年度评定职称的老师学术专著出版日期在2017年6月30日前的可参与本次著作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去年已上报的专著成果,本次无需再次上报。
2.本次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经学校批准由重点学科聘任的校内外退休学者或学术关系在我校的研究者。
三、相关事项
著作类定级上交材料清单:
①申报者需提供出版学术专著原件2本;
②《著作定级申报表》(附件1)和支撑材料复印件(请装订成册,以附件1《著作定级申报表》为封面)1份;
③申报等级为A、B的老师请将著作终稿电子稿(必须是WORD文档,发送至kyy@zjnu.cn,邮件名称:著作定级书稿+学院+姓名,注:古籍整理作品与画册除外);
④各单位科研秘书需对复印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对,并标注“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填写《著作定级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kyy@zjnu.cn,邮件名称:著作定级+**学院汇总表,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与汇总表报送科研院(行政南楼226办公室)。
著作定级申报表填报说明:
著作申报范围包括符合自身学科发展的学术专著、译著、古籍整理作品、文艺作品集、电子出版物、科普读物、年度研究报告等,论文集、教材等不在申报之列。
A类学术著作,字数需在20万字以上,学术基础扎实,思想性强,符合学术著作写作规范,全国各新华书店统一发行,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权威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一级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支撑论文;
2.国家级项目成果、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成果、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成果等;
3.其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为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的成果以及评委会一致认为可评定为A类著作的其他依据。
B类学术著作,字数需在15万字以上,有一定学术性和思想性,符合学术著作写作规范,全国各新华书店统一发行,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一级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支撑论文;
2.省部级以上项目成果;
3.可提供给评委会认定为B类学术著作的其他依据。
C类学术著作,字数需在10万字以上,符合学术著作写作规范,全国各新华书店统一发行,或评委会认定为C类学术著作的其他依据。
D类学术著作,其他统一发行著作。
除上述要求外,A类、B类著作文字内容复制比不得超10%(自引内容除外)。
2.咨询报告类:报告与采纳证明原件各一式1份,同时填写《咨询报告定级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科研秘书汇总发送至kyy@zjnu.cn,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与汇总表报送科研院(行政南楼226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奖励成果认定范围及标准严格参照《通知》与申报表填报说明规定执行,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按要求上报成果。
2. 2015年及以往由于老师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的成果,本次不再受理。
3.上报成果经科研院初审后,学校会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定级,结果会及时在科研院网站公示,请大家及时关注。
本次奖励成果纸质材料与电子书稿、汇总表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7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汇总表、专著书稿(申报A、B类)请统一发送到kyy@zjnu.cn。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本次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周丹 82282808
胡瑞斌 82282072
地点:科学研究院基地与成果管理科(行政南楼226办公室)
科学研究院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