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18
各学院:
现将浙科发外〔2017〕4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情况,合理布局,组织申报。请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予基地与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胡瑞斌 电话:82282072 邮箱:huruibin@zjnu.cn
科学研究院
2017年3月21日
已下转发文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基地包括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建立,以及在海外设立或共建五种类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G20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园区、中介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基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基地。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做好基地网络申报工作,新申报单位需先注册。申报网址:http://pm.zjsti.gov.cn/。 (二)申报时间和管理。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5月10日。各市县科技部门、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基地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寄送至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纸质材料在网络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以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相关证明材料可直接纸质寄送)。 三、联系人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张宇环 电话:0571-87054043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408室 邮编:31000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陈传办 电话:0571-85118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