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8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12
学院各毕业研究生:
现将2018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年1月和6月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在职教育硕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中职硕士。
二、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和方法
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和方法见《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选办法》浙师研字[2008]23号文件规定。
三、评选比例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10%,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人数的8%。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学院 |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推荐名额 |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农村教育硕士)推荐名额 | 在职教育硕士推荐 名额 |
数理信息学院 | 11 | 2 | 2 |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申请研究生将《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2份/人)于5月24日下午4:00前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304),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1565726613@qq.com。